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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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报告
时间:2021-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报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3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6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对抓好整改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院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院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知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新形势下管党治检本领,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在检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法治环境支撑,坚定不移服务“六稳”“六保”;在推进司法改革创新上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思路措施,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春胜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张华文、张兴杰、古扎帕尔·沙买提等同志为副组长。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张兴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项整改任务分别由相关领导牵头具体负责落实,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把党的建设抓细抓实。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建质量。要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细抓实院党组和党支部建设,加大党支部品牌创建力度和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要严明组织纪律,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

(四)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始终绷紧从严从紧这根弦,切实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深入领会“两个责任”内涵要求,加强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发展。班子成员要做遵守纪律的表率,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工作和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监督。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加强财务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内控制度。院党组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切实把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15个问题中均已立查立改,对照上级要求落实到位并常态化实施。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全院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各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结合起来,同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理论学习转化成促发展、解难题、办实事的实践动力。定期对党史学习教育的四本必学书目学习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全院干警学习情况良好,截至目前均已完成四本必学书的学习并在学习笔记中附有心得体会。第三季度,我院制订了学习方案,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对《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两本书的学习。

2.理论中心组学习不重视、落实不力。

制订了《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确定每个月第二周的周三为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日,党组主要领导要率先学习领会、带头辅导授课,并组织好集中研讨,与干警广泛交流,进一步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达到相互启发、潜移默化、融会贯通的学习效果。7月组织党组中心组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新档案法进行学习研讨。8月份,组织党组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宣传条例》和“三同步”机制进行学习研讨均已按时高质量完成。

3.落实“四大检察”有差距。

刑事检察监督方面,借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法律监督专项活动,查看接处警记录2000余份、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撤案、治安处罚等162件,发现立案监督线索1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已收到回复。2021年1月至8月,办理立案监督2件、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2件。召开公开听证会3场,对3人公开宣告。在有力打击犯罪的同时,实现了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的突破。

民事检察方面,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件,依法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彰显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对以上案件的瑕疵问题,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得到采纳,切实发挥审判监督作用。

行政检察方面,对于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管理漏洞,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监督检察建议1份,已回复。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与同级法院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公益诉讼检察方面,今年共计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8条,立案16件,召开公开听证会3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推进落实“检察长+河长”、“检察长+林长”制,开展联合巡河活动。

4.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重视。

加强理论阐释和宣传解读,组织检察干警学习高检院《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和市人民检察院《“三个规定”应知应会口袋书》,以重大事项网上填报系统为契机,实现网上填报全覆盖,全员填报无遗漏。针对领导干部填报少和业务部门填报少的“两少”反常现象,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面对面约谈全体干警。上半年,全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21人次,其中有情况合计22件。连续三个月及以上“零报告”15人,零报告率83.7%,未发现我院干警存在违反规定过问干预办案及其他事项的情况。今年7月,借助人民监督员“司法规范化检查”监督方式,召开“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会议,会上,三个月及以上“三个规定”零填报检察干警向院党组作了承诺说明,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本院落实“三个规定”的方式、内容、效果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探索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三个规定”的宣传,推出了一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抖音短视频片,利用乌尔禾镇凤翔小区和柳树街街道柳园社区两个“检察之窗”滚动播放“三个规定”小知识,向辖区百姓广泛推送,强化理念认同,增进制度理解。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阶段出台《“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零报告”研判分析制度》,今后我院将继续按照《乌尔禾区政法系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责任追究制度》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零报告”研判分析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不断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5.关心关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

一是修改完善《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谈心谈话制度》,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每季度要与部门干警谈心一次。综合行政部(政工部门)要随时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做到谈话有记录,问题有解决。二是开展家访工作,在古尔邦节期间家访慰问少数民族干警,无困难诉求需解决。三是认真落实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与每名党员必谈,支委每月至少要于本支部一名党员进行谈心谈话,了解被谈话人思想、工作、生活状况。谈话采取面对面谈、电话谈、集体谈等多种形式,做到结合工作实际谈、针对问题谈,切实帮助干警解开思想疙瘩,解决实际困难,使干警真正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尽职履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精文减会效果不明显。

控制好会议时间,每日晨会时间均控制在10分钟之内。“小院总理”在10点钟时提醒晨会时间已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晨会结束。

7.为群众提供检察服务有差距。

通过本院新媒体平台推送全年检察长接待日安排表,由检察长及员额检察官轮流接待,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开展了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代表、团区委、区民政局、区教科局、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居民代表等11人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参会人员介绍检察院职能、检察服务大厅的功能及案件办理流程,树立了人民心目中检察院的形象。加深了检察院与各单位之间、群众之间的联系;上半年先后2次组织检察干警在辖区商业街、137团等人员流动量较大的场所,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发放12309检察服务宣传册,向群众介绍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和作用,引导群众利用12309服务热线表达诉求、举报公益诉讼、信访及违纪违法线索,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一站式”检察服务,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同时,加大人民群众对12309检察服务的知晓率;为我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座机电话办理了小灵通,安排检察干警24小时接听热线,为群众提供法律保障。

8.会计、出纳业务未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已通过岗位分工调整为财务室配备了一名正式干警任出纳岗位,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会计法》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出差审批、办公用品、车辆管理、资产台帐等内控制度,制定完善了《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流程,规范审批程序,坚持用制度管人管钱管物。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9.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增强政治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细则,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末位表态等制度规定。

10.研究讨论重大事项不规范。

一是党组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细则,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规定,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二是进一步规范提交党组会的支出数额和支出范围(明确支出数额5000元及以上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近期签订的公开听证室建设、抖音合同签订等大额资金支出均通过党组会讨论决定。三是规范较大额日常开支(办公耗材、车辆保险、车辆正常保养等)每季度向党组报备制度。

11.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开展支部党建工作,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的程序和标准,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新入党2名同志的入党材料均由培养人初审后党支部书记亲自把关。三是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按照我院党员发展计划,今年6月已发展2人入党,计划年底发展1人,明年争取发展2人。

12.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落实不力。

按照《党支部结对共建协议书》开展“四个一”相关共建活动。8月,党支部积极主动与联建党支部做好党员自愿捐款支持“金秋助学”工作,9月初已将助学金送至学生家中。

13.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规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我院干警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做到跟踪问效、督促检查、考核考评。二是强化党建工作主要领导责任,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和业务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明确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分解,院党组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4.从严治党压力传导递减。

一是切实加强党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增强班子成员“四个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特别是要强化党组成员责任担当和敢于负责的要求,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党组成员要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模范,对分管工作和分管部门要做到敢抓敢管、善抓善管、长抓常管。三是党组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对分管的工作要按照自治区院提出的“一地方一品牌,一部门一亮点”工作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创先争优工作办法。

15.履行监督责任有漏洞。

一是院党组要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和检务督察工作,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坚决处理,实现记录、纠正、通报、奖惩一体化。三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或诫勉谈话,做到早提醒,早批评,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给予干警诫勉谈话要经党组开会研究决定,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院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存在问题进行坚决整改,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院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检察干警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特此报告。

 

 

中共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9月